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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是否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来信人 焦** 来信日期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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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但是,塔城市花园街2号(花园三期对面专员小区)建于1997年,根据《意见》要求,本小区应该在改造范围。在2020年在小区楼西面的墙体上用红笔书写了一个红色的“16”,可至今没有对本小区进行任何改建工作。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公室 回复日期 2023-12-12
办理结果
您好,感谢您参与政民互动栏目,您的问题已知悉,经调查,该专员楼不在塔城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信息反馈人所反映的“在2020年在小区楼西面的墙体上用红笔书写了一个红色的“16”,可至今没有对本小区进行任何改建工作。不是塔城市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工作人员所标注。(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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