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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财政局“三及时”“三确保”提高衔接资金高效运行

来源:塔城市财政局 作者:塔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10:40:27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乡村振兴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对于县市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和农民生活的显著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是当前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塔城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文件精神,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一是资金及时分配,确保资金分配及时高效。塔城市财政局加快衔接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2024年通过财政一体化2.0系统及直达资金系统中分配衔接资金7527万元,并在在规定时间内下达项目主管部门。  

二是资金拨付及时,确保衔接资金发挥实效。为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发挥实效,塔城市财政局与项目主管部门实时建立沟通,强化股室、部门、各乡镇之间的协调配合,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衔接资金共有28个项目均已开工在财政资金安全合规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衔接资金,最大限度的让衔接资金发挥实效,塔城市已完成衔接资金拨付3056.96万元,达到序时进度。

三是绩效管理及时,确保绩效管理贯穿项目全过程。塔城市财政局落实衔接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对衔接资金政策文件、资金分配、项目实施方案等通过塔城市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并督促各单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对财政衔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衔接资金绩效工作贯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严格绩效目标审核,并按照财政部要求,通过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录入。对项目数量、质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群众满意度方面进行监测评价,确保财政衔接资金精准使用,安全有效。目前塔城市财政局已完成衔接资金28个项目绩效目标表填报工作,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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