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今日塔城>塔城动态>详细内容

工会在身边┋塔城市总工会举行2024年集体协商工作集中要约签约暨推进会

来源:塔城新闻网 作者:塔城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4-19 19:51:54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随着新时代不断发展进步,越来越多的新就业形态涌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关系愈发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4月17日,塔城市总工会举行2024年集体协商工作集中要约签约暨推进会,进一步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协商条例》,推动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

会上,与会人员收看了塔城地区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实况;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了塔城市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情况和经验做法;塔城市新就业形态企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代表围绕综合性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四项内容进行讨论协商,并在参会单位和企业代表的见证下现场签约,为进一步推动集体协商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塔城市卡卡罗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代表武剑淳说:“今天在工会、人社、劳动监察等部门的见证下,我们和公司正式签订合同,明确了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让我们更放心、更有信心投入工作。” 

塔城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刘杨说:“今天的会议主要给企业和劳动者介绍集体协商工作的流程、法律依据等内容,让双方能够平等地沟通交流,着力解决劳动者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展现工会担当,彰显工会作为。”

目前,塔城市共有93家建会企业,其中6家公有制企业、87家非公有制企业(包括新就业形态的外卖企业、快递企业、物流货运企业),87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其中6家公有制企业、81家非公有制企业,覆盖职工1582人,签约率达93.5%。 

自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塔城市总工会本着普遍开展、重点规范、因企制宜、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联合人社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合力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及矛盾调处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为塔城市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追加动力。

会后,塔城市总工会举办了2024年集体协商流程知识培训班,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塔城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德丽达·吾杰提说:“我们根据新颁布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协商条例》,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学习,对今后做好集体协商工作具有指导性意义,能够更好地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塔城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