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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0300000144 成文日期: 2024-04-03
发文机关: 塔城市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 2024-04-03
发文字号: 恰镇政发〔2024〕2号 有效日期:

塔城市恰夏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实施方案恰镇政发〔2024〕2号

来源:恰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加强我镇草原建设与生态保护力度,促进牧民持续增收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尔布力·吐士付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赵忠林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 赛力克草原监理所所长

阿丽亚窝尔塔阿树塔斯村书记

叶尔兰 窝尔塔阿树塔斯村村长

李殿庆五星社区书记

巴特尔五星社区牧三队书记

也日木拉提·孜呀五星社区牧三队队长

巴依达吾列提      莫因塔社区书记

热哈提·哈帕斯    莫因塔社区主任

吐斯夫汗·也尔毛 莫因塔社区主任

吾拉里古丽·吐汗  莫因塔妇联主席

古丽江·哈依拉提  莫因塔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草原监理所,办公室主任由赛力克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村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的指导、基础数据的统计上报、监督签订草原承包合同书及禁牧、休牧责任书,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总体思路与实施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战略,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扎实落实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保护和恢复天然草原生态环境。正确引导牧民对补助奖励资金的使用,通过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实现“行业转人、草原减畜、生产能力转移”的目标,增加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传统畜牧业改造提升,开拓创新现代畜牧业,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增强畜产品市场供给能力,增加牧民收入,实现牧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生态文明进步。

(二)实施原则

1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协调发展原则。以实施草原承包为基础,以推行草畜平衡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核心,以保护草原生态安全、保障畜产品供给和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为目标,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

2牧民自愿,直接受益原则。要在保持草场现状的前提下进行补助,对存在草场矛盾的进行个别调整,充分尊重牧民意愿,发挥牧民主体作用,让牧民群众清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内容、权利责任,增加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保证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切实做到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让广大牧民群众能够直接受益,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成为社会认同、牧民满意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

3权责到人,分级落实原则。按照“四到”机制,(目标、任务、责任、资金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制定规章制度,健全禁牧管护和草畜平衡核查机制。

4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原则。充分尊重客观实际,因地制宜,宜禁则禁,宜减则减,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草畜平衡采取整体推进,分年达标的做法,逐年减畜,达到草畜平衡。

5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原则。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与牧民定居工作、牧区水利建设、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推动牧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实施牧区劳动力转移、建立畜牧业防灾减灾机制、完善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有机结合,整合各项涉牧资金和援疆项目,推动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宣传,使每户牧民充分了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内容与操作方法,建立牧民代表参与的机制,建立补助奖励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府、群众、社会监督,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公平、公开、透明有效落实。

7、尊重自然、依法推进的原则。尊重自然,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依法推进,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法规。

三、任务及目标

(一)任务

一、恰夏镇窝尔塔阿树塔斯村

1、禁牧面积:2024年实现禁牧156040亩、936240元。

 2、草畜平衡面积:按照整体推进,实现194830.85亩、487077.13元草原草畜平衡。

3、水源涵养地补助资金:232亩、11600元。

二、五星社区

1、禁牧面积:2024年实现禁牧130000亩、780000元。

 2、草畜平衡面积:按照整体推进,实现62550亩、156375元草原草畜平衡。

3、水源涵养地补助资金:2851.75亩、142587.5元。

三、莫因塔社区白羊队

1、草畜平衡面积:按照整体推进,实现55450亩、138625元草原草畜平衡。

2、水源涵养地补助资金:15000亩、750000元。

四、莫因塔社区牛一队

1、草畜平衡面积:按照整体推进,实现161418亩、403545元草原草畜平衡。

2、水源涵养地补助资金:15000亩、750000元。

(二)目标

根据我镇区域布局和草地类型,在不影响畜牧业发展的前提下,全镇完成天然草原禁牧286040亩,草畜平衡474918亩,水涵养地33083.75亩,利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牧民定居及牲畜标准化小区建设,使我镇以天然草原为主的传统饲养方式转向以舍饲养殖为主的现代养殖方式,使全镇天然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工作流程

(一)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按照《塔城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编制我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报塔城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一是将草原禁牧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禁牧牧户名单及每户禁牧面积,逐户签订禁牧责任书。二是明确草畜平衡的牧户名单、每户草畜平衡面积及减畜数量,按照三年减畜目标(比例为20%、40%、40%),制定每年减畜任务,落实安置措施,逐户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

(三)换(核)发草原使用权证及补助奖励资金发放。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草原使用权证使用,确保各项补贴资金顺利发放,对全镇草原使用权证进行换(核)发。二是换(核)发草原使用权证同时,市财政部门根据登记造册、牧户签订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情况,将补助奖励资金下拨到镇财政所,经村级公示5-7天无异议后,将补助奖励资金打入牧户银行卡中。

五、奖励机制补助标准

一是禁牧草场面积286040亩,每亩补贴6元,计1716240元。

二是草畜平衡草场面积474918亩,每亩补贴2.5元,计1187295元。

三是水源涵养地补助资金33083.75亩、每亩补助50元,共计1654187.5元。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明确职责。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政府镇长为此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主要责任人,并将工作绩效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建全镇、村两级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形成上下管护联动网络,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通过塑造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牧民从思想上认识、态度上接受、行动上配合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开展。三是充分调动牧民建设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草原保护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整合资金,加强管理。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将游牧民定居、抗震安居、土地整理、退牧还草、牲畜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等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捆绑使用。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专户、专账,专款专用,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信息公示复审制度,做到资金兑现“公开、公正、透明”。鼓励牧户之间相互监督,对检举冒领、挪用资金和超载过牧、破坏草畜平衡的行为进行奖励。

(四)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一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督查检查办法,细化督查内容,严格督查标准,规范督查程序,强化督查效果。二是设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监督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查证举报事项。三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不定期对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督导。

塔城市恰夏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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