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关于梅勇等同志任(提名)免职的通知
关于梅勇等同志任(提名)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委、局、办,齐巴尔吉迭新区:
市人民政府决定:
梅勇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文杰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世良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徐一平同志任市自然灾害综合预警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前同志任市喀浪古尔水库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继军同志任市种子站副站长;
常佳俊同志任市喀拉哈巴克乡中心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提名蒋秀君同志为市鑫塔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提名刘顺勇同志为市鑫塔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选。
免去:
贺志强同志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志远同志市公安局和平街道派出所所长职务;
陆继军同志博孜达克农场副场长职务。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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