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成文日期: 2021-04-02 发文机关: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21-04-02 发文字号: 有效日期: 关于李芳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李芳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委、局、办,齐巴尔吉迭新区: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李芳同志塔城市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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