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08 |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日期: | 2023-03-08 |
发文字号: | 有效日期: |
关于梅勇等同志任(提名)免职的通知
关于梅勇等同志任(提名)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局、办、街道办事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晓海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辛燕同志任市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丽倩同志任杜别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黎同志任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东凯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援疆);
提名李永飞同志为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董事长人选。
免去:
梅勇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薛海滨同志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周宗南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翼鹏翔同志市种子管理站站长职务。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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