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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 2023年塔城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17:51:3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塔城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塔城地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3〕126号)文件要求,按照地区粮食产能提升工作部署,加力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以持续提升粮单产水平为目标,促进我市全年粮油作物增产丰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次全会安排部署,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粮油单产水平,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尽快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强科技、挖潜力、树标杆为基本路径。坚持将科技作为提高粮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支撑,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成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打造发展一批规模化高产示范主体,推动粮油作物增产挖潜,不断提升粮油作物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全方位、提单产、出实绩为基本任务。聚焦小麦、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立足生产实际,突出本市生产特点,出实招、见实效,全方位提高粮油作物单产水平,促进全年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

——坚持强引导、重监管、造氛围为基本遵循。以引导农民落实关键生产技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奖补资金监管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移,实行主体申报、县级核实、建立台账严肃奖补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确保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落细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产能提升最迫切小麦主体,重点支持从事小麦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广小麦病虫绿色防控协同减量控害等技术

(二)申报主体。2023年种植面积达200亩以上、单产水平较全市平均水平高10%以上的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奖补方式。结合下达资金总量和申报主体小麦种植面积情况,按照单产水平由高至低的顺序,以资金奖补形式,进行兑付。

(四)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奖补标准不少于50元/亩。结合资金总量、种植面积、规模种植主体个数,对同一实施主体的奖补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亩,超过2000亩的按2000亩进行计算,防止“垒大户”情况发生。

三、工作程序

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按照细化方案、广泛宣传、主体申报、产量复核、实名公示、资金奖补程序推进实施。

(一)广泛宣传。各乡(镇)广泛宣传,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乡(镇)、村(队)自愿申报。

(二)主体申报。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需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按程序申报奖补资金,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实际单产基本信息根据实际单产进行单产水平排序。

(三)产量复核。根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提供的产量印证材料,通过入户走访、核对票据等方式采取抽查核实种植面积和产量信息。

(四)实名公示。根据实际单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作物、申报面积、单产水平、应用技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奖补资金。

(五)资金奖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部门向塔城市财政局提供基础数据和奖补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资金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种植主体发放奖补通知书,农民领取奖补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各地组织奖补资金发放,明确奖补资金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不能搞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首次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各乡镇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促进本市粮油单产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二)强化服务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责任意识,明确本市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统筹市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加强指导服务,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做好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项目实施目的,避免出现农户上访问题同时,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积极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且全部用于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联系电话:  0901-6236995

监督电话:  0901-6232718

 

 下载链接:2023年塔城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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