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20200000122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发文机关: | 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发文字号: | 塔市政函〔2024〕7号 | 有效日期: |
关于塔城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建设项目供地的批复
塔市政函〔2024〕7号
关于塔城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建设项目
供地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塔城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建设项目供地的请示》(塔市自然资发〔2024〕26号)收悉,经市十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塔城市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建设项目位于团结路北侧、喀尔墩路东侧,用地面积0.0809公顷(1.2135亩),土地权属为国有,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以划拨方式供地,并减免相关费用。
请你单位规范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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